【48812】两人为节约运送成本私行倾倒废物渗滤液

来源:行业知识    发布时间:2024-06-10 16:35:09 访问量 :1 次

  私自将29车合计568.34吨污染物,倾倒在云南省昆明市经济开发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小清塘弃土点,严峻污染弃土点周边的环境。今日上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这是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2015年处理的云南首例废物渗滤液对环境形成污染案。

  2015年3月23日,昆明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接到“关于马料河犀牛龙潭污染事情”的相关举报头绪后,敏捷打开查询。

  经查,2015年2月5日至10日期间,昆明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某及职工袁某为节约运送成本,私行将昆明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9车合计568.34吨废物渗滤液倾倒在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小清塘弃土点。经昆明环境污染危害司法辨别断定中心判定,这29车废物渗滤液含有高浓度有机物、氨氮、磷酸盐、重金属等污染物,是含重金属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对小清塘弃土点周围的环境形成严峻污染。

  2015年6月18日,水上治安分局将此案移送至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审阅查看申述。今日,此案开庭审理。

  此外,在处理陈某污染自然环境案的过程中,民警还发现昆明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转污染防治设备的违法头绪,并向昆明市环境保护局进行通报。2015年7月7日,昆明市环保局经查询核实,对该公司作出罚款766876元的行政处分,并将该公司涉嫌躲避监管违法排污案移送水上治安分局查询处理。

  经公安机关查明: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自2014年12月20日起私行停用污染管理设备渗滤液处理站,一起,自2015年2月托付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2980.26吨废物渗滤液外运至昆明西郊废物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置。运送期间,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将568.34吨废物渗滤液倾倒至经开区阿拉街道办事处小清塘弃土点。该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出产技术部司理张某负有首要职责。

  2015年7月15日,水上治安分局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分。一起,发动约谈机制,对昆明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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